3 基本规定

3 基本规定

3.0.1 市桥梁的养护应包括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测评估、养护工程、安全防护及建立档案资料。

3.0.2 城市桥梁应根据养护类别、养护等级和技术状况级别进行养护。

3.0.3 根据城市桥梁在道路系统中的地位,城市桥梁养护类别宜分为5类:

I类养护—单孔跨径大于100m的桥梁及特殊结构的桥梁;
  Ⅱ类养护———城市快速路上的桥梁;  Ⅲ类养护一城市主干路上的桥梁;  V类养护一-城市次干路上的桥梁;  V类养护——城市支路和街坊路上的桥梁。

3.0.4 据各类桥梁在城市中的重要性,城市桥梁养护等级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I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I类~Ⅲ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和位于集会中心、紧华地区、重要生产科研区及游览地区IV、V类养护的城市桥梁,应进行重点养护。
  2、Ⅱ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集会点、商业区及旅游路线或市区之间的联络线、主要地区或重点企业所在区域IV、V类养护的城市桥梁,应有计划地进行养护。
  3、Ⅲ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除I、II等养护的城市桥梁以外的其他桥梁,可进行一般养护。

3.0.5 城市桥梁技术状况应根据完好状态、结构状况等级综合评定。针对不同养护类别,其完好状态、结构状况等级划分及养护对策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I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完好状态宜分为下列2个等级:
   1)合格级——桥梁结构完好或结构构件有损伤,但不影响桥梁安全,应进行保养小修。
   2)不合格级——桥梁结构构件损伤,影响结构安全,应立即修复。
  2、Ⅱ类~V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完好状态宜按表 3.0.5.1的规定分为5个等级。

表3.0.5-1 Ⅱ类~V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完好状态分级
等级 状态 BCI范围 养护对策
A级 完好 [90,100] 日常保养
B级 良好 [80,90) 保养小修
C级 合格 [66,80) 针对性小修或中修工程
D级 不合格 [50,66) 检测评估后进行中修、大修或加固工程
E级 危险 [0,50) 检测评估后进行大修、加固或改扩建工程

3、II类~V类养护的城市桥梁结构状况宜按表表 3.0.5.2的规定分为5个等级。

表3.0.5-2 Ⅱ类~V类养护的城市桥梁结构状况分级
等级 状态 BCI范围 养护对策
A级 完好 [90,100] 日常保养
B级 良好 [80,90) 保养小修
C级 合格 [66,80) 针对性小修或局部中修工程
D级 不合格 [50,66) 检测评估后进行局部中修、大修或加固工程
E级 危险 [0,50) 检测评估后进行大修、加周或改扩建工程

3.0.6 城市桥梁的养护工程宜分为保养小修、中修工程、大修工程、加固工程及改扩建工程。

3.0.7 城市桥梁养护应按养护类别、养护等级配备相应的养护设备、检测设备及专业养护技术人员。

3.0.8 城市桥梁的养护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,满足国家对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要求。

3.0.9 城市桥梁养护作业安全防护应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标准执行。

3.0.10 市桥梁养护应制定各类城市桥梁突发事件及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,组织建立应急队伍,配备应急物资,并应定期演练。

3.0.11 城市桥梁养护应建立养护档案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

1、城市桥梁养护档案应以每座桥梁为单位建档。
  2、养护档案应包括:技术资料,施工竣工资料,养护文件,巡查、检测、测试资料,地下构筑物、桥上架设管线等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。
  3、养护档案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信息化,实现城市桥梁养护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和管理。

3.0.12 当新建城市桥梁接收养护时,桥梁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》CJJ2的相关规定,外观应完好,竣工文件应齐全,且应进行功能性检测后,方可接管。新建桥梁应设立永久控制监测点。

3.0.13 城市桥梁应安全、完好、整洁,不得握自在桥梁结构上钻孔或设置其他设施。夜间照明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;各种指示标志应齐全、清晰。人行天桥、立交、高架桥、通航河道桥梁的桥下和隧道洞口应设限高交通标志,严禁装载高度超过桥梁、隧道限高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。通行机动车的城市桥梁应设限载牌,超重车辆过桥应符合本标准第11.2节的规定。

3.0.14 城市隧道的排水、通风、照明、消防、防汛等设施,必须齐全有效。

3.0.15 对I类养护的城市桥梁,必须设专人负责日常巡检,应根据桥梁特点定期进行结构检测。有条件的城市可采用自动化监测系统设点测控,应随时掌握桥梁技术状况和中长期发展趋势。

3.0.16 城市桥梁外装饰和绿化不得影响桥梁检修保养和影响桥梁耐久性,不得危及桥梁、车辆、行人的安全。绿化不得覆盖桥梁梁体。

3.0.17 在城市桥梁上增加构筑物、风雨棚、声屏障、盆栽绿化、广告牌、管线或交通标志牌等时,必须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。

3.0.18 在特殊气候条件下,悬索桥和斜拉桥的通行限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  1. 桥上应设置交通信息显示屏。
  2. 雾天桥上行车时速宜符合表3.0.18-1的规定。
表3.0.18-2 大风雨中桥上行车时速
风速(m/s) 风中限速(km/h) 风中限速(km/h)
直线 弯道 风直线 弯道
80 60 40 55 35
50 40 30 35 25
30 25 20 25 15
20 15 15 10 10

  1. 当风速大于19 m/s时,桥上行车时速宜符合表3.0.18-2的规定。当风速大于21 m/s时,严禁货运车上桥行驶。当悬索有明显振颤时,应在现场进行监视或录像,并应进行记录。
表3.0.18-2 大风雨中桥上行车时速
风速(m/s) 风中限速(km/h) 风雨中限速(km/h)
19 60 50
21 50 40
23 40 30
25 封桥禁行 封桥禁行

3.0.19 当改变城市桥梁设计车道划分时,应经设计单位验算,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后方可实施。

3.0.20 列入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城市桥梁的养护,除应执行本标准外,还应符合文物部门的有关规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