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 人行地下通道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.. raw:: html
8.0.1 人行地下通道内铺砌和装饰应完整、清洁。
8.0.2 人行地下通道主体结构应每季度检查一次,主体结构应完好、不得漏水,混凝土裂缝不得大于本标准表5.3.2的限值。墙体、顶板表面不得腐蚀、剥落。
8.0.3 人行地下通道内装饰物应完好、牢固;涂装及装饰材料应采用环保、阻燃材料,对无装饰的墙身宜2年~3年涂装一次。
8.0.4 人行地下通道内电器、电路、控制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,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全、可靠、有效,严禁漏电和超负荷运行。照明灯具应完好、有效。
8.0.5 抽水泵站的电机、水泵等机械设备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机械保修规定进行保养,设备运转应正常。
8.0.6 人行地下通道内排水管道应完好畅通。通道出入口应采取减少雨水进人通道的措施。
8.0.7 人行地下通道口及通道内应干燥、整洁和通风良好,不得有积水和积冰,通道口及梯道和坡道不得有积雪。
8.0.8 梯道、坡道、扶手和无障碍设施应完好、牢固,防滑条应完整有效。坡道应平顺粗糙,不得有坑洞和油污等黏性易滑物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