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 养护工程的检查及验收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.. raw:: html

12 养护工程的检查及验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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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0.1 大修、改扩建工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《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》CJJ2及《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》CJJ1有关规定进行质量验收。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、分项工程、分部工程、单位工程顺序进行,应对工程过程和隐蔽部分的施工进行检查和验收,并应进行验收记录。竣工资料应及时归档。

12.0.2 保养小修应检查完成情况及损坏恢复程度,并应将资料及时归档。

12.0.3 中修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、对工程过程和隐蔽部分的施工进行检查和验收。
   2、程完成后,应对工程外观质量及桥梁整体恢复程度提出验收意见,并报有关单位备案。
   3、修工程竣工资料应及时归档。

12.0.4 桥梁加固工程检查与验收应按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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